各自考辅导员: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自考诚信教育工作的要求,我中心决定开展自考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主题活动对象:
全体自考学生。
2、学习内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5至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材料见附件。
3、活动时间:
10月12日-16日。
4、学习要求:
请各自考辅导员认真组织自考学生进行诚信教育主题学习,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国家考试法律法规,收集学生现场学习图片,于10月16日前将图片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2048144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5至17条)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9条、第80条)
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25条)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淮南联合大学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pdf